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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固定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及遥感监测监控平台项目中标公告
Time:2018-12-06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委托,就固定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及遥感监测监控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固定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及遥感监测监控平台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8]078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8]51号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
固定式机动车污染物监测单元,北京中环高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4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12月05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北京中环高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号-A970。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韩红民、凌鸣功、张伟、董锦凤、唐军、赵鹏辉、韩向东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地址:洛阳市九都东路328号
联系人及电话:韩先生 0379-63486379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崔先生  0379-69921027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lyggzyjy.cn),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验证相关信息。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05日